依據: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37條、古蹟保存計畫作業辦法第8條。
公告事項:
一、公開展覽時間:自民國109年11月6日起公開展覽30日(109年12月6日)止。
二、公開展覽地點:本部公布欄、古蹟所在地之高雄市政府、左營區公所公布欄。
三、公告書圖:「國定古蹟鳳山縣舊城保存計畫」(草案)之計畫書、計畫圖、計畫簡介說明、計畫範圍土地權屬清冊及意見書各1份。
四、公聽會日期及地點:民國109年11月13日(星期五)上午10時整,假高雄市左營區崇實自助里聯合活動中心(地址:高雄市左營區先鋒路293號)二樓禮堂舉行。
五、旨揭計畫草案除可於上開地點閱覽外,另可至行政院公報(https://gazette.nat.gov.tw/egFront/)或本部網站(https://www.moc.gov.tw/informationlist_253_243_1.html)公告事項中查詢。
六、公聽會後30日內或公開展覽期間,任何機關、團體或人民如有意見,請以書面附略圖並載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部提出,以供作保存計畫訂定及審議之參考。實際參採情形須俟該計畫審議完成後,依本部公告發布實施內容為準。
網頁更新日期: 110-01-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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