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化部 109 年度受理申請傳統匠師資格審查第二梯次作業收件公告
2020-07-13
一、文化部(簡稱本部)依「文化部辦理傳統匠師資格審查作業要點」規定,由文化部文化資產局(簡稱本局)辦理本(109)年度第2梯次傳統匠師資格審查申請作業事宜;
(一)
第二梯次傳統匠師資格審查:1.
報名日期:自109年7月27日(星期一)起至109年8月21日(星期五)止。(需於報名期限內完成繳交保證金新臺幣5,000元,始完成報名)2.
學科測試日期:預訂於109年9月20日(星期日)於文化部文化資產園區「文資傳匠工坊」舉行。(臺中市南區復興路三段362號)申請者依本局公告及通知單所載之時間及指定地點進行學科測試。3.
術科測試日期:預訂於109 年 11月15日(星期日),申請者於學科測試及格後,本局將另行通知申請者指定時間及地點進行術科測試。(二)
申請文件資料不齊備或內容不符規定者,經本局書面通知申請者限期補正,逾期未補正或不能補正者,得駁回申請並退回保證金。(三)
測試安排於周六/日辦理,請預留所報考當次測驗之所有日期。如遇颱風、地震、洪水等天災,或因重大法定傳染病疫情、罷工等重大事故致可能無法如期舉行測驗或需安排特別應考措施(如:量體溫、戴口罩等)時,將另行公布相關應變措施,測驗前請隨時注意「文化部文化資產局」首頁訊息公布。(四)
申請者第一階段學科測試不及格或完成術科測試且無違反試場規定,退還保證金。已通知術科測試未到者視同放棄該次申請,其學科測試成績不保留,不退還保證金並解繳國庫。除因本身之傷殘、自身及一等親以內之喪、重病等不可抗力因素,造成無法於報名日期應考時,始得檢附相關憑證申請辦理保證金退還手續,否則一律不退還,請申請者確認後再行報名。二、受理申請之技術項目:漢式大木作、日式大木作、小木作、鑿花作、漢式瓦作、日式瓦作、泥作(土水作)、石作、泥塑剪黏、彩繪作。申請者應依公告報名簡章檢附相關佐證資料,向本局提出技術項目資格審查申請。申請者每梯次以申請一項技術項目資格審查為限。
三、本次收件申請者須以「郵政匯票」方式繳交保證金新臺幣5,000元整,相關手續費由申請者自理,報名時,申請者須將填妥後的「文化部傳統匠師資格審查報名表」(附件1)、 「個人資料使用授權同意書」(附件2)列印各1份紙本並親自簽名,於截止收件日前與「郵政匯票」以掛號寄達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或截止日當日下午5點前親送文化部文化資產局。收件地址:40247臺中市南區復興路3段362號,收件人: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傳統匠師資格審查小組。
(一)購買郵政匯票(手續費自理):
1.請至郵局購買面值新臺幣5,000 元整之「郵政匯票」,匯票受款人為「文化部文化資產局」,全銜務必完整書寫;地址:40247臺中市南區復興路三段362號;電話:(04)2217-7777。
2.金額 (大寫):伍仟元整
3.匯款人:○○○ 地址:○○○ 電話:○○○(匯款人為申請者,並請寫匯款人資料)。
4.匯款種類:請勾選「匯票」。
5.開立郵政匯票及退匯之相關手續費皆由申請者自理。
6.
為避免兌領保證金時發生困擾,請申請者務必保留匯票購買執據,作為未來向郵局辦理退匯之憑證。(二)
報名方式:自即日起至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入口網站(https://www.boch.gov.tw/)→點選「最新消息」內相關公告連結或至報名系統(網址 http://www.tradartisan.tw/apply/login.php)進行報名作業。
四、準備方向可參考
勞動部職能發展應用平台-發展單位查詢(文化部)-下載欲報考之傳統技術修復工匠項目3級至4級職能基準及內涵
https://icap.wda.gov.tw/Resources/resources_Datum.aspx
五、本案承辦人: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傳統匠師資格審查小組,電話:04-22177777轉7781黃先生、7782賴先生、7783王先生。